為了百年後的某人
我的目標是遠方燦爛閃耀的那顆星。只要抬頭仰望,自己彷彿就飄揚到更遙遠的地方。我就這樣眺望炫目的星光,依靠自己的精神力量和內心深處那股求道的赤誠,撥開人世間的混亂和迷網,盡可能朝靈魂的所在努力邁進。
以前讓我最感動的一件事情,就是看到身障者在復健中心使盡全力,花一整天栓上三個小螺絲。他們藉由這小小的工作,努力做給神看,證明自己有好好過活。他們就這樣用自己的身體去感受,眼睛充滿生命的光。只要大家可以一天比一天更靠近自己生命的光,並且對生命更謙卑,就是人類活得更像人的一種成就。
我謙卑地感受到宇宙的視野中,人類不過是像蟲一般。我想要更努力修行,接近靈魂之光,想要提升自己未來的心靈高度。因此我選擇藝術做為一種修練的手段,這是我窮盡一生的志業。只要在我死後百年能夠有某人了解我的心,我就會為那一個人繼續創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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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:草間彌生[無限的網:草間彌生自傳]
已經很久沒有飛快讀完一本書,自傳裡一切發生自1929至今日之事,在2011的我讀起來,一切像是不在時間軸裡,不是過去,也不在未來,像是超越時間軸線般的,停在一個永恆的閃亮之中!